FLIPOS商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您(以下称“甲方”)与上海翻来翻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就甲方使用乙方旗下FLIPOS收银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乙方认可的方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含义的,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FLIPOS收银服务
第三条 一般性约定
第四条 交易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授权条款
第六条 免责及有限责任
第七条 隐私与保密条款
第八条 知识产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FLIPOS收银线下收银系统合作事宜所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定义

1、FLIPOS收银系统:是指乙方研发的、为甲方提供线下点单收银服务功能的软件。

2、商户制度:指乙方在FLIPOS收银系统、FLIPOS商户后台平台(console.51hchc.com)或其他渠道上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的各类制度、规则及/或规则条款的统称。所有制度是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甲方有权对所有制度进行调整。

3、非授权交易:指甲方用户未经过微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持有人授权,使用其微信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并在甲方直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服务完成的交易。

4、用户:是指向甲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第二条 FLIPOS收银服务

1、FLIPOS收银服务,是指乙方基于FLIPOS收银系统为甲方提供的网络信息服务及相应软件技术服务。其中包含:

(1)线下收银:即甲方可直接通过具备相应功能的手机,识别乙方实际支持的iPad等无线终端上的二维码等发起收银,并完成甲方与用户之间的款项收付,或用户通过具备相应功能的手机直接扫描FLIPOS收银系统为甲方生成的唯一的二维码进行付款,完成甲方与用户之间的款项收付。

(2)线上支付流水结算: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一个与甲方或甲方的公司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银行账户,乙方将根据结算规则于每天对甲方的未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一般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甲方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甲方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除本条约定外,乙方不提供其他受领方式。FLIPOS有权在必要时通过发布公告等合理方式,通知或修改结算规则,用户若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表示同意。用户再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使用本项服务。

(3)流水查询:乙方将对甲方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甲方可以在本系统中查询其FLIPOS收银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若甲方认为记录有误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操作产生的收款记录。并且甲方认同此记录为甲方交易记录的最终依据,不再对此有异议。

(4)款项专属:对通过甲方FLIPOS收银账户收到的货款,乙方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甲方指示的用途。乙方通过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甲方的指示,请甲方妥善保管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外币兑换业务。

2、FLIPOS收银运营服务,甲方可通过乙方提供的运营工具配置甲方优惠活动,或参加微信或支付宝的优惠活动向用户提供优惠折扣。

第三条 一般性约定

1、甲方应保证其为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它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权利及能力。

2、甲方应确保自身具备经营、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各项授权、证照、批准和资质。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营需要的各项证照、行政审批文件等)。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交、补充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单方即时中止/终止本协议。

3、甲方同意,对于甲方在使用FLIPOS收银系统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包括经营情况、优惠信息、优惠核销信息等),乙方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甲方仍可无条件继续使用上述信息。

4、甲方须向乙方传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支付金额、收款人信息、交易号等,具体信息的提供以用户能准确识别和核对其付款内容为准。

5、甲方应独立承担因甲方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违法或甲方门店、甲方在使用FLIPOS收银系统经营业务中的交易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处罚等责任。

7、甲方仅能将FLIPOS收银服务用于甲方及乙方认可的甲方门店,并只能用于真实交易收款,不能将乙方提供的接口、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非乙方许可的其他用途。

8、甲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FLIPOS收银账户、密码等,乙方通过FLIPOS收银账户、密码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所有使用甲方FLIPOS收银账户、密码的操作视为甲方的操作,因甲方FLIPOS收银账户、密码的遗失、泄露、被窃或接口被盗用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应对其FLIPOS收银账户负责,只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员可以使用甲方的FLIPOS收银账户。且甲方指定管理员的操作视为甲方授权其进行的行为,故甲方在管理员身份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管理员权限。另甲方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甲方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结算,并向乙方申请删除或注销该账户。

10、如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甲方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或立即以有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暂停相关服务。如要求乙方暂停相关服务的,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情况,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是,在乙方对甲方的请求采取行动所需的合理期限内,乙方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甲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如因黑客行为或甲方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甲方需妥善保留甲方在使用FLIPOS收银系统网站或门店发生的与交易有关的一切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商品金额、购物小票(甲方系统记录或纸质小票均可)、视频资料(如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一年内,若支付宝账户或微信账户持有人主张非授权交易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提供上述第8条所述的相关交易凭证。若甲方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或怠于提供上述凭证,或其提供的凭证被第三方支付公司、司法机关或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为不真实或无效的,或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未及时停止可疑交易、控制相应资金的等,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有权根据风险防范需要随时中止(终止)向甲方提供支付方式或延迟资金清算,或调整用户的支付限额。

第四条 交易手续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照甲方使用FLIPOS收银服务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计算标准为:使用微信交易的,交易手续费为每笔交易订单总金额的0.6%;使用支付宝交易的,交易手续费为每笔交易订单总金额的0.6%。

2、交易手续费的支付方式: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用户使用FLIPOS收银服务完成交易时,实时从甲方账户中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直接扣取交易手续费,支付至乙方账户中。如部分或全部交易订单发生退款的,乙方对于发生退款的交易订单已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

3、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通过FLIPOS收银系统公告、推送或FLIPOS商户后台公告或邮件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通知甲方交易手续费费率的调整,并在通知发出后或最新通知告知的费率调整之日开始按照调整后的费率向甲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4、甲方确认交易手续费以FLIPOS收银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 授权条款

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甲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可根据乙方指令对甲方FLIPOS收银账户中的余额进行如下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户余额进行冻结、解冻、划扣。

第六条 免责及有限责任

1、乙方将按现有技术提供FLIPOS收银服务,但以下情况下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1)FLIPOS收银软件系统停机维护;

(2)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方面的问题等原因,或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不对甲方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隐私与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接收方”)对于本协议内容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披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资料、接收方获取的披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文件资料、注册用户信息以及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接收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已获知的披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协议当事人(包括双方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或用于除本协议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

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和/或乙方实现“FLIPOS收银服务”所必须的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要求的情况下将甲方相关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具体需要核查的信息以乙方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获得该等信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名称及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但有关机关要求保密或法律法规禁止披露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产品及相关网站上由乙方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系统架构、系统画面的安排、系统页面设计,均由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如甲方在乙方产品或系统上上传由甲方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资讯、资料、店铺设计等,均由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但如因甲方上传的由其自行制作、拥有的内容涉及侵犯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甲方应自行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声誉的影响、乙方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2、非经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在FLIPOS收银系统上程序或内容(仅限于由乙方上传、制作、拥有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系统架构、系统画面的安排、系统页面设计等);如甲方需使用的著作权为非乙方所有的内容的,甲方应获得具体内容的著作权所有者的合法授权才能使用,如因甲方私自使用非自己所有的、且未经他人合法授权的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等内容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处理,并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且就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声誉的影响、乙方由此承担的连带责任(如有)等)进行赔偿。

3、尊重知识产权是甲方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甲方通过FLIPOS收银系统向乙方申请的收银物料由乙方统一制作,故对于乙方统一制作的收银物料中含有的乙方logo或乙方信息等属乙方默认授权。但是对于甲方申请的收银物料仅限在线下收银的合理范围内使用,不得作于他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使用FLIPOS收银系统的过程中,如甲方存在侵犯第三方(如用户、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甲方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时,除根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遭受行政处罚或需向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发现甲方存在欺诈、套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或存在乙方认为不适当的行为,乙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甲方处以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封禁甲方账户、冻结甲方账户余额等处罚;由此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须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遭受行政处罚或需向第三方承担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如乙方因此也遭受损失的,甲方也应当一并赔偿。

3、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赔偿由于甲方违约导致的乙方所有损失,否则乙方有权直接自甲方名下的FLIPOS收银或FLIPOS微商城或FLIPOS批发账户中扣取,若甲方名下的FLIPOS收银账户余额不足时,甲方应在五日内(含五日)向其FLIPOS收银账户充值并授权乙方直接自账户余额中扣取直至赔付完毕;如甲方在五日后仍未能足额向乙方清偿的,乙方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协议,并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要求甲方情形赔偿。

4、即使本协议终止,甲方仍应对甲方使用本服务期间的一切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协议终止

1、提前解除: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但须通过合理方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甲方发生下述情形时,乙方有权单方直接解除本协议(针对其中部分情形乙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事先通知甲方):

(1)违反商户制度规定且达到终止合作的程度;

(2)提交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合法、已失效或甲方无法证明其信息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不具备销售其商品或服务的必备资质或其必备资质过期、被注销;

(4)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或商户制度的情形,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仍未改正;

(5)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业务调整需要随时(中止)终止提供部分服务或调整服务内容。

(6)本服务协议更新时,甲方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7)甲方存在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好吃好喝终止向甲方提供本服务的情形。

3、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协议期限届满且双方不再续签的,协议自行终止。

(3)在协议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4、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权将甲方的FLIPOS收银账户余额冻结30天,用于解决服务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赔付。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2、本协议自甲方在FLIPOS收银系统上点击确认的方式来确认本协议之日起生效,且该点击确认行为与甲方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行为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因甲方内部管理等原因甲乙双方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纸质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除非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有异议的,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以此类推,反复适用。

3、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具备履约能力的第三方,但乙方应事先通过网站公告、邮件通知等方式通知甲方。

4、本协议所称的“通知”,包括纸质盖章文件形式,或通过甲方在乙方产品上预留的邮箱(或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或通过甲方在签约过程中在乙方产品上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或通过网站、系统页面公告、系统推送等方式。

6、乙方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FLIPOS收银、FLIPOS商家社区予以公布,无需另行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本协议内容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FLIPOS收银服务的,则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甲方应停止使用FLIPOS收银服务。

7、双方签订本线上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甲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协议关系,纸质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与纸质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前者的约定为准。